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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〔2020〕33号关于做好2021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0-07-29 作者: 访问量:

关于做好 2021 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
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预通知
各学院:
根据《集美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
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(修订)》(集大教〔2020〕17 号)等文件精
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现就我校 2021 届推免生工作有关事宜
通知如下:
一、推免生工作进度安排
1.学院完成推免工作。各学院根据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和学
校分配的推免生名额,完成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、学生报名、
面试和公示(公示期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)等工作。学院在 8 月
1 日前报送推免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表(电子版和纸质版)和
2021 届特长生推免生相关材料、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;在 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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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 1 日前,学院根据学校的推免生分配名额报送拟推荐 2021 届
免试硕士研究生名单(含备选名单)(电子版和纸质版)。
2.学校审定并公示和上报推免生名单。9 月 3 日前,学校推
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报送的拟推荐和备选名单进行
审定,并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 10 个工作日。公示结束后,学校
正式发文确认名单并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批。9 月中旬左右,
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将推免生名单上报教育部推免
服务系统,获审核通过后,学生即具备推免资格。9 月 25 日,推
荐阶段工作全部结束。9 月 28 日起,学生可以登录推免服务系
统查询、确认推免资格,并填报志愿。
二、推免生名额预分配及工作有关要求
1.推免生名额的分配。9 月 1 日,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正
式名额和学校实际分配 2021 届推名生名额。为充分使用好学校
的推免生名额,已确定具有推免生资格者,不允许放弃推免生资
格。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填报志愿等方面的指导,引导学生珍惜
推免生资格、慎重考虑自身学业及职业发展规划。获得推免生资
格的学生须与学院签订承诺书并履行相关承诺。
2.推免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,各学院应严格按
照学校的推免生工作进度,加大政策宣传力度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
公开,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应透明、规范、明确、科学、合理,
以平均学分绩点为基础,着重对学生创新精神、创新能力和专业
能力进行考核,综合评价、择优推荐,确保推免生的选拔质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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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免工作过程中如有问题,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。
3.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根据《集美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
学籍管理规定》(集大教〔2018〕9号)进行计算。根据《集美大
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
办法》(集大教〔2020〕17号)第二十三条规定“如遇特殊情况,
学业条件以学校通知为准;如国家政策发生调整时,以国家政策
为准。”规定,因新冠疫情影响,学校决定将2021届推免生的学
业条件由“前6学期学习总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要求”调整
为“前5学期学习总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要求”。
三、其他
1.推免工作相关表格(承诺书等)和相关文件(实施办法等)
请在教务处主页的“下载中心-学务科”下载。
2.推免生工作时效性强,各学院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相
关材料,逾期视同放弃名额。
3.推免生工作联系人:郑老师,电话:6181092,电子邮
箱:48598520@qq.com。
附件:
1.学院推免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表
2.拟推荐2021 届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
集美大学教务处
2020 年 7 月 16 日